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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牧业科学院节能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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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牧业科学院节能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节能减排精神,加强节约用能用电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结合我院能源资源实际使用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节电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全院公共机构节电工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发挥公共机构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的表率作用,减少公用经费支出,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型示范单位。

  第二条  加强用电消耗统计工作。统计台账登记要全面、准确、及时,数据要与实际发生的原始数据相符,不得造假虚填。

  第三条  节约空调用电。研究生楼及安装有空调的办公楼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空调室内温度控制标准规定,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办公楼、试验楼尽量充分利用自然风。

  第四条  节约照明用电。办公室、会议室、走廊、通道等场所全部使用节能灯具,需安装技术较为成熟的声控、光控、感应等自控装置照明新产品。尽量采取自然光照明,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开展绿色照明活动,更换使用高效照明新产品,淘汰低效照明产品。

  第五条  节约电梯用电。合理设置电梯开启数量、楼层和时间。非工作时间只运行一部电梯,五层以上的短距离不搭乘电梯。加强对电梯的运行调节和维护保养,实施电梯系统智能化控制,上下班高峰期提倡多人和乘一部电梯。尽量减少电梯使用,提倡三楼以下不搭乘电梯。

  第六条  节约办公设备用电。建立办公设施设备班后断电制度,办公设备不使用时要设置为节电模式,长时间不使用的要及时关闭,减少待机能耗。加快淘汰高能耗办公设备,新购买的办公设备必须达到规定的能效标识。电热水器智能调控定时开关,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关闭电热水器等用电设备。

  第七条  实施办公区用电设备的节电改造。办公区用电设备安装节能调控装置,逐步更新改造非节能灯和其它高能耗设备。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电器设备在不使用时要及时关机,减少待机耗电。

  第八条  实行定额管理。按照各处所性质和各年度能耗状况,科学确定其年度电耗总量、人均电耗、单位建筑面积电耗定额。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要定期对各处所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年度节电目标完成。

  第九条  在办公区域显著位置张贴节电标志,设置温馨提示,并公布维修电话。发现无法关闭电源或其它故障及时向维修部门报修,报修时要说明准确地点。对报修情况维修部门要及时解决。

  第十条  实行分户计量。办公楼、试验楼、住宅楼等区域要分装电表。办公区内不同用电单位一户一表。

  第十一条  加强节电宣传。运用各种宣传形式进行节电、用电宣传教育,提高对电资源节约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节能责任心。

  第十二条  加强用电管理,利用每年6月份公共机构“能源紧缺体验日”广泛开展节电宣传活动,教育机关广大干部职工日常工作生活中科学用电、自觉节电,节约用电人人有责。

  第十三条  定期监测定量分析。安排专人定时、定期检查抄表,比较分析用量,发现情况异常,立即进行线网检查。

  第十四条  加强用电统计分析。指定专人负责电消耗情况季度和年度分析报告,提出改进措施建议。每季度和年度电消耗情况统计汇总及分析报告在规定时间内报送。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二、节约燃油管理制度

  第一条  加强公车燃油管理,实行定点加油制度,努力降低燃油消耗。

  第二条  严格公务用车配备标准和编制管理,优先选用节能环保型车辆。

  第三条  积极开展驾驶员节油培训,推广节油经验。

  第四条  合理安排车辆出行路线和用车人员,减少车辆空驶里程,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提倡在集体公务活动集中乘车,严禁公车私用。

  第五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三、节约煤碳管理制度

  为加强节能工作,推进节能技术进步,降低单位产值能耗和单位产品能耗,更好地开展节约用煤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煤炭采购和接收工作我院安排相关负责人员进行接收,煤炭接收过程采用每车必称量的方式,严把进煤关。

  第二条  进煤结束后,相关负责人员须及时对该批次煤炭进行采样并送检相关部门,做好煤炭的化验工作,避免出现以次充好的现象。

  第三条  及时做好进煤数量的统计工作和计量工作。

  第四条  做好锅炉的日常维护工作,努力提高锅炉效率及煤炭燃尽率。

  第五条  加强锅炉工的培训工作,提高锅炉工技术水平,降低煤炭未完全燃烧率。

  第六条  加强锅炉节能改造工作,提高锅炉效率,提高锅炉效率,节约用煤。

  第七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四、节约天然气管理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科学确定院食堂季度年度燃气消耗总量、单位建筑面积燃气消耗定额。

  第三条  加强燃气消耗统计工作,数据要全面、准确、及时,与实际发生的数据相符合。

  第四条  安排人员定期抄录燃气表,比较分析用量,发现情况异常,立即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管网检查。

  第五条  加强燃气消耗统计分析。落实人员负责燃气资源消耗季度及年度统计汇总、分析报告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建议,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统计分析报告。

  第六条  严格操作规程,杜绝空火燃烧,实现燃气燃烧热量利用效率最大化。

  第七条 推进燃气设备的更新改造,采用高效节能环保型燃烧器具。

  第八条  张贴节气标识,设置温馨提示,公布维修电话。

  第九条  加强节气宣传教育。运用各种形式开展节约燃气宣传教育,自觉节约燃气。

  第十条  加强监督检查。对院食堂节约燃气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年度节约燃气目标完成。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五、节约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严格办公用品配置标准,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话机等设备,能共享的一律实现共享,提高办公设备利用率。

  第二条  循环使用办公用品。完善办公用品管理制度,提倡双面使用纸张,尽量减少使用一次性签字笔。饮水提倡使用茶杯,尽量减少一次性纸杯和瓶装饮用水。

  第三条  推行电子政务。充分发挥网络作用,减少纸制文件印制。推行使用电子无纸化办公,建立单位内网平台,实现内部无纸化交流尽量在电子媒介上修改文稿,减少重复打印次数。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实行公文报送网上传输。

  第四条  善办公家具等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办公家具、办公用品淘汰与购置。

  第五条  制定垃圾管理制度,对垃圾物流进行有效控制,对废品进行分类收集,防止垃圾无序倾倒和二次污染;可再利用及高污染废弃物回收,包括废旧纸张回收、硒鼓回收、电池回收、灯管回收、废旧办公电器。

  第六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二○一○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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