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呼和浩特市2021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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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0-11-04 15:5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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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部门、院属各单位:

《呼和浩特市2021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已经发布,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呼市科技计划项目分为重大科技专项、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项目两大类。

(一)重大科技专项

支持现代农牧业、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信息技术、装备制造、生物制药、节能环保等领域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支持已经进入中试及产业化初期、即将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能够带动产业发展的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成果转化项目。

申报重大科技专项的项目须具备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实施条件和市场前景,绩效目标明确,产学研合作相结合,预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显著,能够带动地方和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项目

支持企事业单位开展应用技术研发与示范、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等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指南确定的原则、方向和要求,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二)驻呼的自治区级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申报呼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要求与本地企事业单位合作。

(三)项目主持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项目主持人限申报1个项目,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含参公事业单位法人或负责人)不能作为项目主持人。如聘用非本单位在职人员作为项目主持人的,须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材料。

项目主持人目前有在研呼市科技计划项目的不能再申报2021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三、申报材料

1.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书,格式文本可从呼市科技局网站下载)。重大科技专项须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

2.附件材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主持人研究能力佐证材料;

*(3)申报单位2018年度和2019年度审计报告;

(4)申报单位主要税种纳税凭证和汇总表(2019年1月至今,汇总表自制);

(5)项目现有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或科技成果评价证明;

(6)产学研合作项目须提供合作协议,申报项目的执行期必须在合作协议有效期内,合作双方前期应有一年以上稳定的合作基础,申报书中须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合作方式、知识产权归属、协议期限等内容;

以上附件标识带“*”的为必须提供。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和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1.登录和注册。网上申报需用户登录呼和浩特市科技局网站(http://kjj.huhhot.gov.cn),在主页左侧的呼和浩特市科技局申报评审管理系统注册、登录。(以前注册的用户和密码可继续使用)

2.网上提交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应认真阅读有关申报要求,按照申报项目类别对应选择申报书,将申报书编辑成word文档与相关附件材料上传到系统,提交。

申报单位不得修改申报书模板,按模版标准完整填写申报书。申报书信息表中内容不得有缺项,且应与网上在线填写的项目摘要信息一致。

3.打印纸质申报材料。申报单位网上提交后,即可按打印带水印标识的申报材料。纸质申报材料要求A4纸张双面打印,附件材料附后,合订胶装,一式5份。

(二)时间要求

项目申报系统于2020年11月2日开放,市科技局将根据申报情况定期组织筛选。

网上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2日,各归口管理单位网上审核、线下报送纸质材料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立华    0471-5295007            

皇甫九如  0471-5295007

(三)系统申报咨询

  市科技信息中心1232室  

李涛0471-4366680   13948810966

附件1:2021年呼和浩特市重大科技专项申报指南.doc

附件2:2021年呼和浩特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3: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关于发布《呼和浩特市2021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及项目申报的通知

 

                                            科研管理处

      202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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