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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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0-03-02 16:2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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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院机关各部门、院属各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15号)通知要求,现就开展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重点

选拔推荐工作要紧紧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 “高精尖缺”导向,聚焦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我区要进一步拓宽选拔渠道,优先推荐产业创新类人才和长期扎根基层一线、贫困地区人才。

二、选拔推荐人选条件

  推荐人选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二)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三)具有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四)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已经获得国家其他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支持的人员,特别是已经入选“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的人选一般不再推荐。

三、选拔推荐数量、要求和程序

(一)选拔推荐数量: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要求,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我区选拔推荐名额共有14名。我院推荐人选不能超出4人。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二)选拔推荐要求:推荐人选时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保证人选质量,将有发展潜力和后劲的人才选拔出来。要进一步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综合考虑人选的论文、获奖、专利、工作经历等因素,杜绝“唯职称、唯学历、唯论文、唯奖项”等倾向,不搞一刀切。

(三)选拔推荐程序:选拔推荐采取个人申报、人事处审核、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我院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提出推荐人选后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报送时间

请院机关各部门、院属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限要求,于2020年3月16日前将推荐人选以下材料报送至院人事处,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二)书面材料

1.推荐报告电子版1份:说明推荐人选主要业绩成果;    

2.相关表格:百千万人才工程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由百千万人才工程个人信息采集工具生成),1式2份,百千万人才工程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式1份;

3.佐证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请装订成册)。

(三)电子材料

1.刻录光盘:百千万人才工程个人信息采集工具生成的电子数据及百千万人才工程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2.文件下载:百千万人才工程推荐人选电子数据文件,由百千万人才个人信息采集工具生成,文件后缀名为“·RPU”(需登录东方智辰网rsb.appms.cn,选择“下载中心”,进入“下载中心”页面后点击左侧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右侧软件列表中下载安装“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信息采集工具”,进入采集工具软件中录入个人信息后点击“生成报送”生成·RPU文件)。

请各申报人员确保书面材料和电子数据真实一致。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电子数据与书面材料不一致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荐人选资格并严肃处理。

联 系 人:特日格勒

联系电话:0471-5294758

电子邮箱:61294512@qq.com

附件:百千万人才工程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xls.xls

      

 

202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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