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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牧业科学院绿色消费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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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牧业科学院绿色消费行为规范

 

以“节约能源,绿色消费,持续发展”为主题,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线,通过规范各种办公活动,推行节约行为模式,培养良好节约习惯,以达到能源利用节约化,环境质量友好化,发展空间最优化的目的,制定本规范。 

总  则:本规范遵循“节约、环保、可再生”的原则,倡导消费无污染的物品,消费过程中不污染环境,自觉抵制和不消费那些破坏环境或大量浪费资源的商品。 

第一条:加强绿色消费宣传,引导人员转变消费观念,崇尚自然、追求健康、注重环保、节约资源,实现可持续消费。 

第二条:加强用电办公设备节能管理,合理使用计算机、打印机等用能设备,设置节电提醒标识,规范电源使用时间,下班后及时关闭空调、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电器,杜绝“长明灯”,降低电能损耗。 

第三条:加强办公耗材使用管理,节约使用纸、墨等办公耗材,推行电子政务网上办公,倡导无纸化办公,积极使用再生纸等再生办公用品。 

第四条:加强洗涤卫生设备管理,推广应用节水设施,加强用水设备日常维护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第五条:加强办公用品的回收利用,提倡使用可循环利用的绿色环保袋、充电电池和玻璃制品水杯,减少对一次性垃圾袋、含镉和汞电池、一次性纸杯的使用,分类处理各种办公垃圾,及时做好回收利用。 

第六条:加强餐厅、食堂管理,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提倡使用能循环利用的毛巾,代替各种各样的纸巾,设置节约粮食、文明就餐的提醒标识,杜绝浪费行为。 

第七条: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减少公务用车使用支出,短途出差尽量不带车,长途出差提倡乘公共交通工具,杜绝公车私用。 

第八条:本规范适用于我院各职能处室和院属研究所,解释权归我院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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